問題詳情

24 本人申請變更姓名時,戶政事務所辦理下列何項作為,於法不符?
(A)依職權變更登記本人之配偶、子女戶籍上配偶、父或母之姓名
(B)依職權通知本人之配偶、子女申辦更改戶籍上配偶、父或母之姓名
(C)發現本人之配偶、子女戶籍未為配偶、父或母姓名更改者亦應職權變更
(D)依職權向相關機關查證有無姓名條例第 15 條不得變更姓名之情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Angellai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2條(本人姓名更改,其配偶、子女之配偶、父或母姓名變更登記之相關規定)  本人申請改姓、名或姓名時,戶政機關應同時依職權於其配偶、子女戶籍資料為配偶、父或母姓名更改,並應於變更登記後通知其配偶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