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irll2778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戶籍法第29條(出生登記之申請人)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D)為申請人。 前項出生登記,如係無依兒童,並得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B)為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