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429條(出租人之修繕義務)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