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鐵路重大行車事故,係指下列何者情事?
(A)列車延誤30分鐘
(B)因列車或車輛運轉造成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之事故
(C)列車或車輛於側線發生衝撞
(D)列車或車輛於平交道與道路車輛或行人發生衝撞或碰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
統計:A(1),B(24),C(0),D(0),E(0)

用户評論

LiYS】評論

關於鐵路重大行車事故跟一般行車事故已於106/12/29修改,記得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看喔!!所以根據現行的法規,選項中沒正確答案喔!!!第 122-1 條   前條所稱重大行車事故,指下列情事:        一、正線衝撞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車與車輛互相間之衝撞或撞觸。        二、正線出軌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或車輛傾覆或脫離軌道。        三、正線火災事故: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火災。   前項第三款所稱火災,指因燃燒致生延燒而須即刻滅火之狀態。第 122-2 條   第一百二十二條所稱一般行車事故,指前條所定重大行車事故以外之下列情事:     一、側線衝撞事故:指於側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

boy5566a】評論

第一百二十二條之一   前條所稱重大行車事故,係指下列情事:  一、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衝撞、出軌或火災。  二、因列車或車輛運轉造成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之事故。  前項第一款所稱之火災,指因燃燒致生延燒而須即刻滅火之狀態。

Louis Davin】評論

原來就是有修過法,難怪我覺得選不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