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S】評論
關於鐵路重大行車事故跟一般行車事故已於106/12/29修改,記得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看喔!!所以根據現行的法規,選項中沒正確答案喔!!!第 122-1 條 前條所稱重大行車事故,指下列情事: 一、正線衝撞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車與車輛互相間之衝撞或撞觸。 二、正線出軌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或車輛傾覆或脫離軌道。 三、正線火災事故: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火災。 前項第三款所稱火災,指因燃燒致生延燒而須即刻滅火之狀態。第 122-2 條 第一百二十二條所稱一般行車事故,指前條所定重大行車事故以外之下列情事: 一、側線衝撞事故:指於側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
【boy5566a】評論
第一百二十二條之一 前條所稱重大行車事故,係指下列情事: 一、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衝撞、出軌或火災。 二、因列車或車輛運轉造成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之事故。 前項第一款所稱之火災,指因燃燒致生延燒而須即刻滅火之狀態。
【Louis Davin】評論
原來就是有修過法,難怪我覺得選不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