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5、容光喚發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3803
統計:A(74),B(497),C(4),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20-不計入贈與總額(98 年 01 月 21 日修)

用户評論

cope79268】評論

土地稅法第28-2條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