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2 . 下 列 有 關 勞 動 基 準 法 退 休 章 之 敘 述,何 者 是 錯 誤 的 ?
(A)勞工年滿 65 歲者,雇主得強制退休
(B)勞工工作 25 年以上者,得自請退休
(C)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強制退休年齡,但 不 得 少 於 5 0 歲
(D)原採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舊制,而後改採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者,前者之年資保留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8395
統計:A(5),B(4),C(59),D(5),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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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姚璦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53 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第 54 條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C)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 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強制退休年齡,但 不 得 少 於 5 0 (5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