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B錯的原因跟樓上說的差不多,主要是因為誹謗罪法條的但書「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此意思即為「雖然你說的事情都是真的,但是這些都是別人的私事,而且跟公共利益一點關係也沒有,依然不能到處去亂說散布。」,因為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亦即散布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別人私事,相當於毀損他人名譽。能夠不罰的情況是要為真實且要跟公共利益有關,並非只要真實皆不罰。例如說某大嘴巴到處說A當小三,A也確實勾搭到某已婚之夫,這情況雖然是事實,但與公共利益無關,且也足以毀損A的名譽,讓大家對A指指點點,同樣為誹謗罪。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