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甲以其所有市價新臺幣 3000 萬元之房屋一棟,向 A 產物保險公司(下稱 A 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3000 萬元,A 公司承保半年後,甲因烹煮食物不慎引發火災,導致甲屋完全燒毀。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果事故發生時房屋價值低於新臺幣 2000 萬元,保險契約無效
(B)如果事故發生時房屋價值高於新臺幣 3000 萬元,A 公司得撤銷保險契約
(C)如果事故發生時房屋價值低於新臺幣 2000 萬元,保險契約僅於房屋實際價值內有效
(D)如果事故發生時房屋價值高於新臺幣 3000 萬元,A 公司應以房屋實際價值理賠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sherryia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72 條保險金額為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所負責任之最高額度。保險人應於承保前,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不得超額承保。

【用戶】sherryia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72 條保險金額為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所負責任之最高額度。保險人應於承保前,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不得超額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