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佳伶】評論
名 稱: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修正第一條 本細則依公路法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條之二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公路主管機關審核汽車運輸業申請籌設,除依公路法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外,依本細則之規定。第三條 汽車運輸業申請籌設、立案或增加營業車輛,所應具備之文書及其申請程序,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規定。第四條 公路主管機關核准汽車運輸業申請籌設,應合於下列第一款一目以上及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一、合於當地運輸需要者:(一)有利於當地工業之發展。(二)有利於當地農業之發展。(三)有利於當地商業之發展。(四)有利於當地林業之發...
【豆漿】評論
名 稱: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修正第一條 本細則依公路法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條之二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公路主管機關審核汽車運輸業申請籌設,除依公路法第三十四條至第三 十七條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外,依本細則之規定。第三條 汽車運輸業申請籌設、立案或增加營業車輛,所應具備之文書及其申請 程序,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規定。第四條 公路主管機關核准汽車運輸業申請籌設,應合於下列第一款一目以上及 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 一、合於當地運輸需要者: (一)有利於當地工業之發展。 (二)有利於當地農業之發展。 (三)有利於當地商業之發展。 (四)有利於當地林業之發展。 (五)有利於當地漁業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