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行政程序法第 121 條規定,行政處分之撤銷,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幾年內為之?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1379
統計:A(6),B(57),C(15),D(26),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21 條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小彤】評論

行政程序法121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盧妍蓁】評論

依行政程序法第 121 條規定,行政處分之撤銷,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幾年內 為之?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答案B 外國人依國籍法申請歸化獲准後,主管機關於二年後發現當初申請時並不符合歸化要件,得為何種處理 方式? (A)得廢止其歸化許可,因事後發現違法事由 (B)得撤銷其歸化許可,因其為外國人,不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 (C)不得撤銷或廢止其歸化許可,因為國籍涉及國民身分,非行政機關所得廢棄 (D)得撤銷其歸化許可,因作成處分時即屬違法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106年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行政法概要答案:D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2485874#ixzz4lLps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