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法院或檢察官依證人保護法第 4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通知發交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而先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者,應於幾日內補發保護書?
(A)2
(B)3
(C)7
(D)1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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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Batu(已上榜 謝謝阿摩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第7條法院或檢察官發交司法警察機關執行的,補發證人保護書為3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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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第7條法院或檢察官發交司法警察機關執行的,補發證人保護書為3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