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行政行為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是指下列何種原則?
(A)必要性原則
(B)最小侵害原則
(C)適當性原則
(D)禁止過度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200,B:13,C:428,D:6,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門外漢】評論

(C) 適當性原則   行政程序法第 7 ...

考的都會 猜的都對ʕ•̫͡】評論

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和所欲達成之目的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兩者不能顯失均衡),亦即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又稱「衡量性原則」。亦即,合法的手段和合法的目的之間存在的損害比例必須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