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瑕疵行政處分之補正行為,何者得於行政訴訟審理程序中為之?
(A)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B)其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C)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D)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7646
統計:A(1565),B(226),C(695),D(271),E(0)

用户評論

【用戶】思捷李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bcd 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行政程序法114條

【用戶】ps263678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得隨時提出

【用戶】Inspiratio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回5F:建議將訴願跟行政訴訟搞清楚再來做這一題,他們是兩種不同的程序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用陳治宇老師的說明就能了解了。如果是人民程序有遺漏,小老百姓什麼都不懂,所以就算到了司法程序還是能補正。對行政機關就比較嚴格,進入司法程序後就不能補正囉!所以行政機關要趕在訴願結束,進入行政訴訟前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