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茹青】評論
專任輔導教師及國民中學兼任輔導教師之工作內容如下:(一)教育部訂定之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模式,專任輔導教師以負責二、三級預防工作為原則,兼任輔導教師以負責初、二級預防工作為原則。(二)評估學生或班級需求,實施班級團體輔導。(三)實施個別輔導,撰寫並建立個案紀錄及相關資料,依需要進行個案之家庭會談。每週服務個案數在專任輔導教師以8至12人為原則,兼任輔導教師以實際減授課時數除以二所得之人數為原則。(四)對於高關懷學生及中輟學生,由專任輔導教師進行家庭會談及追蹤輔導。(五)小團體輔導由專任輔導教師辦理,每學期至少一至二團。(六)個別與團體心理測驗之施測及解釋。(七)由專任輔導教師協助規劃個案研討會議,及視需要提供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