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完成後,其法律效果為下列何者?

(A)時效完成,權利消滅
(B)時效完成,訴權消滅,權利不受影響
(C)時效完成,得轉換為私法上請求權,適用民法規定
(D)時效完成,抗辯權發生,權利不受影響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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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小白熊】評論

依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2項規定:「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因此,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完成後,其法律效果為權利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