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
(A)1,5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
(B)1,2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
(C)1,5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4203
統計:A(39),B(30),C(123),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