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下列何者不屬於地政機關之公權力行政?
(A)受理人民土地登記申請並予以辦理
(B)編製土地現值表
(C)辦理補償地價發給
(D)辦理測量設備之採購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2018
統計:A(1),B(12),C(20),D(190),E(0)

用户評論

Surper安安】評論

一 公權力行政VS私經濟行政(法律性質)(一) 公權力行政,又稱高權行政,為國家或其他自治團體居於統治主體的地位,以公法規定為基礎所從事的行政行為。1. 公權力行政的範疇,不限於干涉行政、給付行政的領域,公權力行政亦屬重要的行為方式,如行政命令、行政處分、行政契約、行政計畫。2. 公權力行政的分類:(1) 高權行政:行政主體為達成公共目的,立於統治權之主體地位,單方對人民發布具有拘束力之命令或以強制手段限制人民權利,課以義務之行政。(2) 單純高權行政:行政主體不以命令或強制力的手段,提供人民利益的行政,對於人民提供這種服務、保護、救濟、增設公共設施等行政目的。(二) 私經濟行政,又稱國庫行政,係指國家立於私人的...

Show Ayu】評論

[公權力行政]又稱高權行政,乃國家或自治團體基於統治主權地位,已公法之規定所為各項行政行為。[私經濟行政]又稱國庫行政,乃國家基於私人地位,並以私法之規定,從事行政行為。前者,如相對人對之有所爭執,應循公法救濟途徑;後者,如發生爭議,應有民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