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一美】評論
第 18 條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第 18 條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第 18 條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家暴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金勻】評論
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vuldm】評論
(D)暫時保護令=(A)臨時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