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評論
依據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一章 (節錄一段)第五條三、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所屬機關以一層級為限,其名 稱為隊、所、館。因此 (B)局 並非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所屬機關名稱 (B)局 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的一級機關用之。同樣是依據上述第五條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