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王先生為中華民國國民,但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外,104 年 10 月病逝於高雄市,死亡時在新北市遺有房屋一棟,唯一繼承人兒子設籍在台中市,則應向財政部所轄何區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
(A)台北國稅局
(B)北區國稅局
(C)中區國稅局
(D)高雄國稅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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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vhome】評論

何時申報?向何單位申報?(一) 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包括動產、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 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參考遺贈稅法第23條第1項)(二)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向臺北國稅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