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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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O】評論
孔子家語》記載,冉有問孔子:“先王制法,使刑不上于大夫,禮不下于庶人。難道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行事,不可以用禮約束嗎?”孔子說:“不是這樣的。過去是把大夫歸屬於有廉恥之節的人,他們犯了死罪當然要處罰,但為了顧及他們的臉面,就不在刑場行刑,而是把他們囚于獄室,然後準備一把劍,放在銅盤子上,覆蓋白布,送到獄室,讓他們感到羞愧而自殺。所以即使刑不上大夫,大夫犯罪也不能逃脫處罰。所謂禮不下庶人,是因為庶人忙於生計而沒有時間學習演練禮法,所以不能要求他們的一切言行都符合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