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依規定私募受益憑證,以下對私募基金的敘述何者正確?
(A)投信公司私募基金應先經主管機關核准
(B)係指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
(C)除另有規定外,不得為放款
(D)投信公司於私募基金招募及銷售期間,得進行一般性廣告或公開行銷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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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1條(私募受益憑證之對象、義務、申報及轉讓)第四項解(A)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對下列對象進行受益憑證之私募:   一、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   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前項第二款之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九十九人。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第一項第二款對象之合理請求,於私募完成前負有提供與本次證券投資信託受益憑證私募有關之財務、業務或資訊之義務。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私募受益憑證價款繳納完成日起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其應申報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擬於國外私募資金投資國內或於國內私募資金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