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29為題組。閱讀下文,回答26-29題。
      臺灣西瓜見於清代文獻,較早者有康熙三十三年高拱乾纂修的《臺灣府志》、康熙三十六年郁永河撰寫的《裨海紀遊》,但不曾提到貢瓜一事。康熙五十八年陳文達纂修《鳳山縣志》,卷七「物產」云:「西瓜:內郡熟於六、七月,鳳山則種於深秋,熟於隆冬,貢大廷,以三月前至京,名曰萬壽果。」乾隆十二年范咸纂修《重修臺灣府志》卷十七「物產」:「西瓜,暑時多內地來,臺產種於深秋,熟於隆冬。乾隆二年,定福建督、撫每年正月各進瓜十圓。」乾隆三十九年朱景英《海東札記》:「西瓜種於八月,成於十月,臺灣、鳳山二縣有之,歲以充貢。」依據這些文獻,對臺灣貢西瓜大致可有這樣的歸納:                                                       
      貢瓜停止的年代無法確知,嘉慶十一年謝金鑾纂修《續修臺灣縣志》已說:「舊制貢西瓜,今罷。」我們若參考朱景英寫《海東札記》的時間,應在乾隆三十九年至嘉慶十一年間停貢。停貢的原因,也許是受到乾隆五十一至五十三年間林爽文之變所影響。蓋當時林爽文率眾圍攻府城數月,鳳山縣也有莊大田起兵響應,「進上瓜地」可能在戰爭中破壞殆盡,遂從此停貢西瓜。
     雖然每年只有二十個西瓜充貢,但各級官吏絲毫不敢怠慢,有時為了達成任務,甚至不惜透支經費。《明清史料戊編》收錄一件乾隆二十一年的戶部題本,大意是說原署鳳山知縣魯光鼎在任內「尚有支銷修理察院衙署執事、栽種西瓜進京盤費二款,係奉部刪減之項」,因此「應追修理衙署並栽種西瓜盤費」。但魯光鼎「原籍既無產業可追,今各任所確查,又無資財寄頓」,經查定律:「凡應追銀兩,如果家產全無,力不能完者,地方官取具印、甘各結,申報督、撫保題請豁」,遂由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請准其照例豁免。乃於乾隆二十一年奉旨由戶部議奏,議奏結果是「應如該督所題,准其照例豁免」。這個案例,也算是臺灣貢瓜史上的一項掌故。(改寫自林文龍〈清代臺灣貢瓜小考〉)

萬壽:皇帝壽辰
題本:官員交內閣入奏的文書
甘:類似保證書的字據

【題組】26.下列敘述,最適合寫進內的是:
(A)臺灣貢西瓜始於清康熙三十六年
(B)臺灣貢瓜的收成時間和內地一般西瓜不同
(C)臺灣由於瓜種不佳,常以內地西瓜混充進貢
(D)臺灣貢瓜於康熙末年成為定制後,便未再更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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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康熙五十八年 陳文達纂修《鳳山縣志》,卷七「物產」云:「西瓜:內郡熟於六、七月,鳳山 則種於深秋,熟於隆冬,貢大廷,以三月前至京,名曰萬壽果。」乾隆十二年范 咸纂修《重修臺灣府志》卷十七「物產」:「西瓜,暑時多內地來,臺產種於深秋,熟於隆冬。乾隆二年,定福建督、撫每年正月各進瓜十圓。」→收成時間不同→答案選(B)臺灣貢瓜的收成時間和內地一般西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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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康熙五十八年 陳文達纂修《鳳山縣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