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妮巴】評論
(A)=檢察官辦案為:主動偵查 法官辦案為:不告不理
【簡單生活】評論
(A)檢察官與法官辦案均應秉持不告不理、無罪推定原則 檢察官有主動偵查權 (B)民事糾紛只要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後,就不能再進行和解或調解 調解機制有 訴訟外和解 訴訟中和解(C)最高法院屬於書面審、法律審,應以原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 (D)重大犯罪被告或嫌疑人有串證、逃亡之虞時,檢察官依法可逕行羈押 檢察官有權提羈押 但審理決定權在法官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C)刑訴第三審原則書面審(法律審),例外事實審; 民訴第三審原則事實審(言詞辯論),例外書面審這樣對嗎~~
【李逍遙】評論
◎19 有關我國民事、刑事訴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C)最高法院屬於書面審、法律審,應以原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最高法院】~是【法律審】,採【書面審理主義(檢視有無違背法律)】原則。(A)檢察官與法官審判辦案均應秉持不告不理、無罪推定原則 ◎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應主動偵查~為了維護社會正義,雖無人提告亦可主動偵查。(B)民事糾紛只要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後,就不能再仍然可以進行和解或調解 (D)重大犯罪被告或嫌疑人有串證、逃亡之虞時,檢察官依法可逕行聲請法官裁定羈押~羈押權屬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