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0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包括不得洽其議價、比價。
(B)代擬全部招標文件之廠商,機關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該廠商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但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
(C)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D)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小鼻 107鐵佐材管正取】評論
依據 工程企字第10700085530號 令https://web.moi.gov.tw/psu/news_content.aspx?id=294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41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不得參與投標,不包括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採購法41條現已刪除故政黨及其關係企業現不得為投標廠商亦不得為分包廠商此題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