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有關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事項,包括下列何者?
(A) 關於私法契約,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B) 關於行政處分,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C) 關於縣規章,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D) 關於長官指令,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
統計:A(15),B(52),C(273),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偶爾上來看看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本文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增修第5條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二 章 解釋案件之審理第 4 條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事項如左:一 關於適用憲法發生疑義之事項。二 關於法律或命令,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三 關於省自治法、縣自治法、省法規及縣規章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前項解釋之事項,以憲法條文有規定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