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某人犯數罪,分別被宣告有期徒刑。各罪合併定執行刑,最長為多少年?
(A)十五年
(B)二十年
(C)二十五年
(D)三十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4103
統計:A(3),B(11),C(15),D(281),E(0)

用户評論

陳威翔】評論

中華民國刑法第 51 條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 ,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Frank】評論

宗瑞百人斬最多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