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柏賢(被開販售請告知)】評論
(C)依集會遊行法集會遊行法§30:集會、遊行時,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侮辱、誹謗公署、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下罰金。 (D)集會遊行法§23: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及參加人均不得攜帶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全之物品。集會遊行法§33:第23條規定之物品,不問屬於何人所有,均得扣留並依法處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