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 Chen】評論
行前三預立: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憲§59)行後四監決: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憲§60)審三立: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憲§105)
【sagenitic】評論
憲法 第105條(決算之審核及報告)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