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 Chen】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命令名稱:第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法律名稱:第2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Lisa】評論
法律定義須經立法院通過 總統公布類別 法律(一)條通
【Emily】評論
口訣:規、規、細、辦、綱、標、準。(龜龜系辦剛(剛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