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0.(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授信之收入如何完稅?
(A)由給付人扣繳稅款
(B)依規定扣繳率申報納稅
(C)依一般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申報納稅
(D)合併總機構所得額申報納稅。〈所73-1〉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0952
統計:A(25),B(64),C(22),D(30),E(0)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授信之收入,除依法免稅者外,應由該分行於第七十一條規定期限內,就其授信收入總額按規定之扣繳率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