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特別針對公海海底電纜與管道的保護進行規範,下列何者敘述為正確?
(A)國家對任何疏失導致電纜損害的行為人應制定法律予以處罰
(B)國家應制定法律使破壞電纜的行為人負起賠償責任
(C)國家可制定法律確保漁船為保全漁具而損壞電纜
(D)國家所制定的法律以保保護電纜為其優先目的,總使為保全船舶的正當行為而損壞電纜,也不能豁免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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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Hanshe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一一三條 海底電纜或管道的破壞或損害 每個國家均應制定必要的法律和規章,規定懸掛該國旗幟的船舶或受其管轄的人故意或因重大疏忽而破壞或損害公海海底電纜,致使電報或電話通信停頓或受阻的行為,以及類似的破壞或損害海底管道或高壓電纜的行為,均為應予處罰的罪行。此項規定也應適用於故意或可能造成這種破壞或損害的行為。但對於僅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或船舶的正當目的而行事的人,在採取避免破壞或損害的一切必要預防措施後,仍然發生的任何破壞或損害,此項規定不應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