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anshe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一一三條 海底電纜或管道的破壞或損害 每個國家均應制定必要的法律和規章,規定懸掛該國旗幟的船舶或受其管轄的人故意或因重大疏忽而破壞或損害公海海底電纜,致使電報或電話通信停頓或受阻的行為,以及類似的破壞或損害海底管道或高壓電纜的行為,均為應予處罰的罪行。此項規定也應適用於故意或可能造成這種破壞或損害的行為。但對於僅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或船舶的正當目的而行事的人,在採取避免破壞或損害的一切必要預防措施後,仍然發生的任何破壞或損害,此項規定不應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