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之任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依規約未規定者,其任期多久?
(A)任期三年,不得連任
(B)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C)任期一年,不得連任
(D)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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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hirisu】評論

召集人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依規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