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其勞方當事人應為工會。但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10 人之事業單位,其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主張者至少達多少比例以上,亦得為勞方當事人?
(A)3 分之 1
(B)4 分之 3
(C)全部
(D)3 分之 2。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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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張大仙】評論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7條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程序處理之。前項勞資爭議之勞方當事人,應為工會。但有下列情形者,亦得為勞方當事人:一、未加入工會,而具有相同主張之勞工達十人以上。二、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十人之事業單位,其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主張者達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