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 A 可否主張其係受政府機關委託,故可主張著作權法第 44 條關於政府機關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作為抗辯?(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2468
統計:A(25),B(5),C(280),D(53),E(0)

用户評論

胡胡】評論

1.無證據能力之證據,不生刑事訴訟法之法律效果(依刑事訴訟法第155條2項規定,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2.當事人不得提出無證據能力之證據(可以提但是會被排除)3.無證據能力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決依據(正確~依刑事訴訟法第155條2項規定)4.證據有無證據能力,由法官依自由心證決定(應經過嚴格證明而非法官自由心證)所以正確的應該是3.無證據能力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決依據

顏思維】評論

我想起來了 好像是不能違背論理與經驗法則

阿雨】評論

D證據之"證明力"才是法官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