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ju】評論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500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4700
【Betty】評論
97年10月1日國民年金法施行時,已年滿65歲之國民,即民國32年10月1日 (含當日)以前出生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日,而無下列規定之一者,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自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3,628元(97年10月至100年12月為3,000元,101年1月至104年12月為3,500元,105年1月起為3,628元)至死亡當月為止。(B)選項應改為:新台幣3628元參考http://www.bli.gov.tw/sub.aspx?a=v30KmZGrBvo%3d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1 請問國民年金法所訂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年金金額標準為何?(A)新臺幣二千元 (B)新臺幣三千伍佰元 (C)新臺幣四千元 (D)新臺幣五千元修改成為11 請問國民年金法所訂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年金金額標準為何?(A)新臺幣二千元 (B)新臺幣三千六佰二十八元 (C)新臺幣四千元 (D)新臺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