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41346】評論
第 488 條僱傭定有期限者,其僱傭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僱傭未定期限,亦不能依勞務之性質或目的定其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受僱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
【day20151220】評論
依照488條,為何不是利於受雇人呢?
【黃瓊瑤】評論
後面但書有利於受僱人,反推前文即是有利於僱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