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 藥事法第九十七條(使用不實資料或證件之處罰)藥商使用不實資料或證件,辦理申請藥物許可證之查驗登記、展延登記或變更登記時,除撤銷該藥物許可證外,二年內不得申請該藥物許可證之查驗登記;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用戶】m60406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藥商使用不實資料或證件,辦理申請藥物許可證之查驗登記、展延登記或變更登記1. 撤銷該藥品許可證2. 二年內不得再行申請該藥品許可證3. 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