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廠商使用不實資料申請藥品查驗登記,下列之處置方式何者錯誤?
(A)撤銷該藥品許可證
(B)二年內不得再行申請該藥品許可證
(C)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
(D)登報公告該廠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藥物名稱及違反情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    藥事法第九十七條(使用不實資料或證件之處罰)藥商使用不實資料或證件,辦理申請藥物許可證之查驗登記、展延登記或變更登記時,除撤銷該藥物許可證外,二年內不得申請該藥物許可證之查驗登記;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用戶】m60406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藥商使用不實資料或證件,辦理申請藥物許可證之查驗登記、展延登記或變更登記1. 撤銷該藥品許可證2. 二年內不得再行申請該藥品許可證3. 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

【用戶】謝雁如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D) 登報公告該廠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藥物名稱及違反情節第 7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