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有關警械使用條例及相關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警察人員之財產遭受強暴或脅迫時之情形,得使用槍械。
(B) 警械係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陳列或持有之物,其性質僅屬查禁物。
(C) 警察人員發現他人之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得使用槍械。
(D) 受處分人不服依警械使用條例沒入之處分,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 10 日內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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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uror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有關警械使用條例及相關之規定,下列敘述...

【用戶】柳宗元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 警械係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陳列或持有之物,其性質僅屬查禁物。(違禁物)依社維法案件處理辦法第6條,所稱查禁物本法所稱查禁物,係指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違禁物以外,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陳列或持有之物。(D) 受處分人不服依警械使用條例沒入之處分,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 10 日內提起訴願。(訴願時效:行政處分送達、公告期滿次日起30日)

【用戶】我要考上三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4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A)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時。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B) 依社維法案件處理辦法第6條,所稱查禁物係指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違禁物以外,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陳列或持有之物。(D) 訴願時效:行政處分送達、公告期滿次日起30日

【用戶】Auror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有關警械使用條例及相關之規定,下列敘述...

【用戶】我要考上三等!!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4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A)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時。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B) 依社維法案件處理辦法第6條,所稱查禁物係指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違禁物以外,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陳列或持有之物。(D) 訴願時效:行政處分送達、公告期滿次日起30日

【用戶】柳宗元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 警械係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陳列或持有之物,其性質僅屬查禁物。(違禁物)依社維法案件處理辦法第6條,所稱查禁物本法所稱查禁物,係指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違禁物以外,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陳列或持有之物。(D) 受處分人不服依警械使用條例沒入之處分,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 10 日內提起訴願。(訴願時效:行政處分送達、公告期滿次日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