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i Fen】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四十條:兒童及少年接受訪談、偵訊、訊問或身體檢查,應由社會工作人員陪同,並保護其隱私。
【陳小婷】評論
應該是怕家長引導回答ㄅ我也不是很清楚要再查查看
【伶伶】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61 條 安置期間,非為貫徹保護兒童及少年之目的,不得使其接受訪談、偵訊、訊問或身體檢查。兒童及少年接受訪談、偵訊、訊問或身體檢查,應由社會工作人員陪同,並保護其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