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王韋傑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未滿十六歲之未成年人則無遺囑能力,即使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亦不得為遺囑。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406
【用戶】star83452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民1186
【用戶】GRACE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名 稱: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第 1186 條 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