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ine Li】評論
行政院會議成員現行規定內政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教育部部長法務部部長經濟部部長交通部部長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僑務委員會委員長行政院所屬委員會、署之首長(目前共24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5至7人)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後(2012年元旦起)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法務、經濟及能源、交通及建設、環境資源、農業、文化、勞動、衛生福利及科技等部之部長,人事行政總處長及主計總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及故宮博物院長免兼政務委員。政務委員人數增為7至9人。政務委員得兼任委員會(如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並得兼任其他職務(如臺灣省政府主席)。
【Win Cscc】評論
請問一下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法務、經濟及能源、交通及建設、環境資源、農業、文化、勞動、衛生福利及科技等部之部長,人事行政總處長及主計總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及故宮博物院長免兼政務委員。
【林勳】評論
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時有修法了101年開始實施行了喔
【Wendy Chiu】評論
行政院秘書長:非屬行政院會議的正式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