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寄件人於無驗關郵局交寄之國際包裏,經轉送海關查驗不准出口者,退還寄件人, 其已付之資費應如何處理?
(A)全數退還寄件人
(B)扣除同縣市國内包裏往返資費後,如有賸餘,退還寄件人
(C)扣除不同縣市國内包裏往返資費後,如有賸餘,退還寄件人
(D)不予退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4801
統計:A(7),B(11),C(198),D(5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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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條寄件人在無驗關郵局交寄之國際包裹,經轉送海關查驗不准出口者,退還寄件人。其已付之資費,扣除不同縣市國內包裹往返資費後,如有賸餘,退還寄件人。寄件人申請撤回國際包裹時,相關撤回費及已付之資費,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包裹尚在原寄郵局者,其已付之資費全數退還並免付撤回費。二、相關包裹已寄發,但尚在我國境內郵局,經截留退回者,其已付之資    費扣除不同縣市國內包裹往返資費後,退還餘額,並應付撤回費。三、包裹已離開我國郵政互換局,於未投遞前,經截留退回者,其已付之    資費,不予退還,並應付撤回費。前二項不准出口或申請撤回之國際包裹係保價者,於扣除國內包裹資費時,其已付之保價費,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