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ly Huang】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芙胤婕】評論
所以D是可以連任的嗎?
【lynn770917】評論
與其說D可以連任 不如說他沒有任期限制
【冠汶】評論
行政院院長憲法上並沒有明文規定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