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額度,何者非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 3%以上時須調整之?
(A)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B)免稅額
(C)標準扣除額
(D)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0192
統計:A(469),B(17),C(15),D(20),E(0)

用户評論

黃依依】評論

所得稅法第5條之1

Ula Beaty】評論

第五條之一(97.12.26.修正)(扣除額之規定)綜合所得稅之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以第十七條規定之金額為基準,其計算調整方式,準用第五條第一項及第四項之規定。前項扣除額及第五條免稅額之基準,應依所得水準及基本生活變動情形,每三年評估一次。

】評論

所得稅法107年規定(B)免稅額88,000(C)標準扣除額120,000(D)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0,000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