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161a2161】評論
民訴第77條之2: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數項標的互相競合或應為選擇者,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以一訴附帶請求其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者,不併算其價額。
【角胡麻】評論
第 一 節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第 77-1 條 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法院因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得依職權調查證據。第一項之核定,得為抗告。第 77-2 條 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數項標的互相競合或應為選擇者,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以一訴附帶請求其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者,不併算其價額。第 77-3 條 原告應負擔之對待給付,不得從訴訟標的之價額中扣除。原告並求確定對待給付之額數者,其訴訟標的之價額,應依給付中價額最高者定之。第 77-4 條 因地上權、永佃權涉訟,其價額以一...
【Joan Huang】評論
買賣價金給付請求權& 房屋返還請求權是2個不同的訴訟標的,依77-2條1項, 以一訴主張數標的者,價額合併計算。因標的沒有競合或是應選擇情形,所以不用挑最高價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