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維】評論
(A)第 71 條 預算之執行,遇國家發...
【gogogogo】評論
(A)預算法第71條:預算之執行,...
【仔仔】評論
預算71預算之執行,遇國家發生特殊事故而有裁減經費之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呈請總統以令裁減之。72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74第七十二條規定,轉入下年度之應付款及保留數準備,應於會計年度結束期間後十日內,報由主管機關核轉行政院核定,分別通知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jjhhoo】評論
(D)會計年度終了後之國庫賸餘,應即轉入下年度預算法 第73條會計年度結束後,國庫賸餘應即轉入下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