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下列何者非屬重大事項?
(A)家長會長交議事項
(B)校務發展計畫
(C)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D)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6031
統計:A(360),B(3),C(6),D(8),E(0)

用户評論

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評論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 民國 105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 ) 第 12 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