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教師法規定作成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後,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幾日內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A)十五日
(B)十二日
(C)十一日
(D)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9078
統計:A(85),B(3),C(4),D(370),E(0)
用户評論
【林嘉】評論
第十四條之一(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第十四條規定作成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後,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十日內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並同時以書面附理由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