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專科以上學校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於學生畢業前多久召開轉銜會議?
(A)二星期
(B)一個月
(C)一學期
(D)一學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8923
統計:A(11),B(114),C(166),D(6),E(0)

用户評論

Alethea】評論

第 5 條 發展遲緩兒童進入學前教育場所之轉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通報之人數,規劃安置場所。各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應依前條規定於轉介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場所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安置場所。前項安置場所於兒童報到後一個月內,視需要依接收之轉銜服務資料,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第 6 條 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

踢公杯啊!!!!】評論

(第5條)各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應依前條規定於轉介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 (第6條)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 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 銜會議 升學專科以上學校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

Judy Chen】評論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9條  學生升學專科以上學校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錄取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錄取學校,完成通報。